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教育報刊總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教育報刊總社為浙江省教育廳下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qū)。主要承擔報道教育新聞和有關信息,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編輯出版發(fā)行一報五刊、兼營廣告及其他報刊圖書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的為專業(yè)技術崗位:財務管理,人數1名。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7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稅務、會計或金融專業(yè);五年(含)以上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財務工作經歷,具有會計師及以上職稱。精通企事業(yè)會計、財務業(yè)務,熟練掌握相關財務軟件和國家財經政策法規(guī)。遵紀守法,嚴格自律,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服務意識;具備溝通協(xié)調能力、財務分析能力和獨立處理相關財務問題的能力。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關于學歷。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 2.關于專業(yè)。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認定。 3.關于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者,填寫《浙江教育報刊總社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勞動合同或其他工作經歷證明等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張。書面應聘材料寄浙江教育報刊總社辦公室(地址:杭州市文三路求智巷3號,郵編:310012),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以郵戳日期為準)。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在浙江教育報刊總社網站公布資格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10人,否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fā)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分別按50%和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要求:采取閉卷方式,內容為招聘崗位的綜合和專業(yè)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荚嚂r間約2小時。 筆試后,根據筆試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0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有關安排待筆試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yè)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最優(yōu)者(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招聘單位網站(http://www.zjjyzx.com,公告公示); 2.主管部門網站(http://www.zjedu.gov.cn/gb/index1. html,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教育廳(人事處):0571-88008939;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聯(lián)系人:陳老師、王老師。聯(lián)系電話:88909866、88909867。 浙江教育報刊總社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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