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我市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各級黨政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1458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84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考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4日至1999年3月24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報考人員);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非津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9)具備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二、報名和繳費 報名和繳費均在網(wǎng)上進行。 網(wǎng) 址:www.tjpnet.gov.cn 報名時間:3月24日8:00至3月30日18:00 繳費時間:3月24日8:00至4月1日18:00 改報時間:4月11日9:00至16:00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48小時內(nèi)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繳費。 報名人數(shù)不足3人的職位不能開考,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該職位的招考計劃,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改報其他職位。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 三、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筆試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各為100分)。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法院系統(tǒng)法官助理職位、檢察院系統(tǒng)檢察官助理職位,還需進行專業(yè)科目考試。具體安排為: 4月22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4月22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4月23日上午:09:00~11:00 專業(yè)科目考試 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4月18日8:00至4月21日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