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德上國家公務員考試網(http://fieldcollege.com)為您提供2018年湖南張家界市公安局輔警招聘152人公告。詳情內容整理如下,供廣大考生瀏覽。
張家界市公安局2018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為落實市委監(jiān)察體制改革試點要求,結合目前市公安局(含交警)警務輔助人員空缺情況,經研究決定啟動張家界市公安局2018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8年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2名。其中巡特警支隊監(jiān)察留置對象看護大隊90名(男性66名,女性24名),市局機關(含交警)空缺輔警62名(市局機關25名,交警支隊37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警務輔助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身體健康,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出生),現(xiàn)在張家界市公安局局屬單位工作的公益性崗位和臨聘人員,工作年限可以作為放寬年齡的年限(最多不超過5年);大專(退伍軍人高中)以上文化。 (四)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規(guī)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嚴重犯罪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其他不符合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情形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8年7月11日至7月17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二)報名地點:張家界市公安局一樓大廳(前棟)。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現(xiàn)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和身高測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報考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職位資格條件,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所取得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退伍軍人還需攜帶軍人退伍證。 四、考核內容、時間及要求 (一)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參照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合格標準為30歲(含)以下≤4分25秒,31歲(含)以上≤4分35秒,女子800米跑,合格標準為30歲(含)以下≤4分20秒,31歲(含)以上≤4分30秒。因天氣炎熱原因,參加筆試及警察公共關系科專業(yè)考試的人員,體能測試合格標準放寬20%,其他人員放寬10%。 2、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對象:報考市局機關(監(jiān)管中心、公共關系科除外)及交警支隊機關崗位的人員。 2、筆試內容:時事政治,湖南省“七五”普法知識。 3、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參加筆試崗位的人員體能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分析理解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設2道考題,時間為5分鐘。報考警察公共關系科的人員,由警察公共關系科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業(yè)考試。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0.5+面試成績×0.5(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不需參加筆試的人員,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五、體檢 (一)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體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費用自理。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二)體檢參照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和人社部〔2010〕82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政審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2016試行)》及相關政策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對合格對象進行全面政審和考察。 七、培訓 根據《張家界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和紀委監(jiān)察委的要求,制定培訓方案,分類組織培訓。 八、聘用 經政審、培訓考核合格,由市公安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 九、相關待遇 (一)警務輔助人員基本工資1800元∕月,其他保障待遇按《張家界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張公發(fā)〔2016〕28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巡特警支隊監(jiān)察看護大隊輔警上崗值勤津貼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合同期限4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發(fā)放月基本工資的80%,其他保障不變。 (二)警務輔助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從警務輔助人員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警務輔助人員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休假、休息的權利。 十、本公告及相關事宜由張家界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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