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2013年公開選聘璧山縣后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璧山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補充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璧人社發(fā)[2010]147號)精神,現面向重慶市公開選聘璧山縣后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一、選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聘名額 此次公開選聘縣后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名。 三、選聘范圍 本市全額補助事業(yè)單位中符合選聘條件的正式在職事業(yè)干部或參公人員,以及各級機關公務員。以下人員不屬選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選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選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二)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不限。 (三)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2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符合錄用體檢標準。 五、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20日。 2、報名地點: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地址:璧山縣璧城街道保健街106號) 聯系電話:(023)41418440 聯系人:李瑞娟 3、報名手續(xù):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報名表)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 (二)專業(yè)技能測試 報考資格審查合格者須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會議會展服務、餐飲服務和禮儀等。專業(yè)技能測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筆試。測試時間為2013年9月21日,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主要包含酒店管理、會議與會展服務、餐飲服務與禮儀規(guī)范等,總分值10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四)面試 面試人選按擬選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面試比例達不到1:3的,則至少保留1名選聘名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考察人選。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選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 體檢由璧山縣人力社保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在縣級綜合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未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能力素質、學習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研究確定擬選聘人員名單,并在璧山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等。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確定為選聘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由選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六、本簡章由璧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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