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市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根據《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fā)〔2011〕9號)文件精神,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2013年我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8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洌瀼孛裰、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tǒng)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1995年8月9日前出生); 2、具有長期立足基層、服務一線的工作意愿;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和年齡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年齡不限;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3年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383名。招聘人數、崗位和具體條件按《辛集市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確定,凡涉及年齡、工作經歷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8月9日。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3年8月9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guī)定。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13年8月9日通過河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ebpta.com.cn/辛集市公眾信息網(http://www.xinji.gov.cn/)以及辛集電視臺、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欄,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具體考務工作安排。 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和時間安排等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與辛集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聯(lián)系。咨詢電話:0311-69010727 69010728 69010729 69010730。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和現場繳納報名考務費的形式進行,每個考生限報考一個事業(yè)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ebpta.com.cn/)。 報名時間: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7∶30。 繳費時間: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繳費地址:辛集市教師進修學校(辛集市束鹿大街與朝陽路交叉口西行30米路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