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州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警犬訓導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刑偵支隊警犬訓導員4名。 二、招聘條件: 1、男性,年齡35周歲(含)以下; 2、高中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無色盲,無重聽,雙眼矯正視力0.8(含)以上,身高1.65米(含)以上; 4、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作風正派,本人及直系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 5、喜好警犬訓導工作,有警(軍)犬訓導證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6、一旦聘用,簽定合同三年以上,合同期內(nèi)不得辭職。 三、待遇 按州公安局臨聘人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按《勞動合同法》交納五險),另加警犬訓導員工作津貼。 四、報名 1、2013年6月13日—6月30日到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311室)報名和資格審查。 2、報名時請攜帶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張。 3、聯(lián)系人:胡警官 電 話:8713265、18974338009 五、體能測試 按公安體能標準要求。 六、體檢 按公安體檢標準要求。 七、考察 經(jīng)體能測試和體檢后,符合條件人員進入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后進行公示。 九、聘用 確定擬定人選后,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考察合格者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 2013年6月9日 小編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