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優(yōu)秀教師引進工作機制,充實亟需學科師資,經(jīng)界首市委2014年7月7日教育工作專題會議研究同意,公開引進市外界首籍在編在職優(yōu)秀教師107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優(yōu)化配置的原則。教師引進要根據(jù)全市教師編制及教育教學工作實際,合理配置教師資源。 2.堅持學歷合格,師德良好原則。 3.堅持相對穩(wěn)定,立足長遠的原則。 二、引進對象 界首籍或父母配偶在界首工作、生活的市外在編在崗財政全額供給的優(yōu)秀中小學幼兒教師。 三、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中學教師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 3.中小學教師具有相應或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 4.在編在職教師,年度考核必須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學能力強,工作業(yè)績優(yōu); 5.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截至2014年8月31日),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特級教師、中教高級教師、地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教壇新星或優(yōu)質課競賽一等獎獲得者年齡放寬到38歲。 6、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除具備高中教師資格外,必須有在高中學校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經(jīng)歷(須提供任教學校證明并有校長簽字)。 四、崗位設置 根據(jù)我市學校編制及亟需學科情況綜合確定首次引進107名,具體學段、學科崗位見附件(界首市引進市外在編在崗教師擬設崗位匯總表)。 五、引進程序 1、報名。按崗位報名,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申報表附后,請自行下載填寫并經(jīng)相關單位同意蓋章后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7月25日——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界首中學(教師進修學校)。 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由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門進行資格初審。 2、統(tǒng)一組織講課(滿分100分)。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于2014年8月3日——8月4日到界首中學(教師進修學校)領取授課證。 講課時間:2014年8月5日。 講課地點:另行通知。 各崗位按講課分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考核人員。如所設崗位只報1名,講課分達到60分及以上即可進入考核。 3、考核。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對入圍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引進,缺額按分數(shù)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資格復審:考核合格由教育、人社部門出具調檔函,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個人檔案。 5、公示。經(jīng)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合格,確定擬引進人員,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6、經(jīng)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分別按有關程序給予辦理相關手續(xù)。 六、有關要求 1.面向市外引進在編在職優(yōu)秀教師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認真操作,切實維護引進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除取消引進資格外,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凡不符合引進條件的,一律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學校一律不準先行借調。 3.嚴格編制管理,嚴禁超編制進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進: (1)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 (3)曾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不宜引進的。 5.引進的教師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學校報到上班,否則取消其引進資格。 七、分配安置 1、分配按照報考崗位安排到各學校。 2、凡引進我市的各學段教師,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 2、2014年引進市外在編在職優(yōu)秀教師申報表.doc 界首市引進市外界首籍在編在職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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