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http://lddjw.hnloudi.gov.cn/zgldswzzb/gggs/202409/3a9b1d5ac64f4e2fb2d7960da07ef00f.shtml 根據(jù)《2024年度婁底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筆試成績公布后,各遴選機關需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同一遴選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遴選計劃3:1的比例(當市直機關資格復審對象與省直機關資格復審對象出現(xiàn)交叉時,按照遴選計劃5:1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當實際參加筆試的人數(shù)低于資格復審比例時,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資格復審地點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 (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2024年婁底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 (五)最新的任免文件或干部任免表或職級套轉表復印件,由有任免權限的單位或同級黨委組織部門蓋章確認。 (六)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由有任免權限的單位或同級黨委組織部門蓋章確認。 (七)遴選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遴選機關均可取消其遴選資格。 (二)報考人員需本人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經(jīng)遴選機關同意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審查,除提供資格復審材料外,還需提供書面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完整,與遴選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 (四)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進入面試。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遴選機關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不再另行公告,由遴選機關電話通知遞補人選參加資格復審,遞補人選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18:00。 附件:2024年度婁底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名單
中共婁底市委組織部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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