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首批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已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上公布。為進一步做好我部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確認參加面試 請首批進入我部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名單且擬參加面試的考生,于1月15日前發(fā)送郵件(標題為:報考司局+職位代碼+姓名+身份證號后四位)至czbxsly@126.com,確認參加面試,并在郵件中注明最新聯(lián)系方式。 二、關于郵寄相關材料 請考生于1月18日前(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按照順序整理后,郵寄到我部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送達): (一)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2份。照片需與報考時提供的一致;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和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各階段學習經歷需注明是否為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已獲得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 (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需注明工作單位名稱、起止時間、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五)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包括外語等級證書(成績單)復印件、所發(fā)表文章復印件等。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 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報名推薦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就業(yè)推薦表和學生證復印件。 2. 在職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注明報考人員非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及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就業(yè)報到證(派遣證)、工作證復印件。 3. 待業(yè)人員:需提供待業(yè)證明復印件(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并注明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4.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南三巷3號,財政部人事教育司干部調配處,郵編100820。請在信封上注明“財政部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三、注意事項 (一)我們將依據(jù)考生郵寄的材料進行資格復審。材料符合要求且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將進入我部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名單。凡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我們將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核,屆時請考生攜帶上述材料原件。 (三)我部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擬于2月下旬舉行,面試公告擬于2月中旬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上公布。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 (四)聯(lián)系電話:010-68552621
財政部人事教育司
2017 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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