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政審由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span>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根據(jù)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及其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被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疾旖Y(jié)果作為確定錄用人員的依據(jù)之一。
五、錄用審批
經(jīng)體檢和考核政審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填寫《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經(jīng)市公安局和市森林公安局審核并報省公安廳復核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審批。
對擬錄用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并根據(jù)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工資,評授警銜;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并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新錄用的人民警察,按規(guī)定將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的內(nèi)容和具體要求,由省公安廳按有關規(guī)定另行部署。培訓期滿組織考試,成績不合格者,自費參加下期培訓。經(jīng)補考仍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林業(yè)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統(tǒng)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4〕258號)和青島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22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友情提示:
1、報考人員在考錄期間,應及時了解青島市人才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qdhrss.gov.cn)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錄用的,責任自負。
2、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資格初審情況,請咨詢各用人部門,咨詢電話:
青島市公安局0532-66570197、66570232
黃島區(qū)森林公安局0532-85161736
平度市森林公安局0532-87363730、13210882980
3、考錄政策咨詢電話:12333熱線
4、網(wǎng)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95
5、監(jiān)督電話:15698110179
附件:1、2014年青島市公安機關和青島市森林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一覽表 .xls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公安局
青島市林業(yè)局
青島市公務員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