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數(shù)線確定及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公務員局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因公犧牲人員子女報考全省公安機關、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的,筆試每科加2.5分;革命烈士及一、二級英模子女報考上述機關的,筆試每科加5分。 以上只加一項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網上報名時,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填寫報名信息時如實填報加分有關信息。 分數(shù)線確定后,省教育廳將組織各有關院校及時將筆試成績在本校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四、資格復審、特殊標準體檢和體能測試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后,根據1:3的面試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各職位參加資格審查、特殊標準體檢和體能測試的人選名單。 省公安廳、省司法廳集中組織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特殊標準體檢和體能測試。根據人事考試部門提供的報考者照片及信息,與報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等)原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等及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等材料進行認真核對。特殊標準體檢和體能測試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特殊體檢標準體檢或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對出現(xiàn)的面試人選空缺,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從報考同職位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加強對資格審查、特殊標準體檢和體能測試工作的監(jiān)督。省教育廳組織各有關院校及時將資格復審、特殊標準體檢和體能測試結果在本校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五、面試 (一)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 資格審查、特殊標準體檢和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根據公布的1:3的面試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xiàn)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公告由省教育廳組織各有關院校及時在本校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筆試成績計分的公式為: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50%;報考全省公安機關職位的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公安專業(yè)科目成績×30%。 (二)面試的組織 面試組織工作由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具體負責。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面試結束后,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公務員局對面試成績進行匯總。省教育廳組織各有關院校及時將面試結果在本校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