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筆試 本次考錄工作,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招錄計劃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1:5(對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門專業(yè)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職位,經省考錄領導小組審定后適當降低)。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 (二)筆試時間 2014年9月20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三)筆試地點 以準考證為準。 (四)攜帶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身份證遺失的應試人員,應在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身份證。確因時間原因無法補辦的考生,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五)成績查詢 應試人員于10月下旬前后在省人社廳網站查詢,也可通過語音查分平臺16887777查詢。 五、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市考錄辦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本人提供的有關證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項目服務證和職稱證書等)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證明材料等,按照職位條件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要嚴格執(zhí)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2013〕516號),堅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審核認定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后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市考錄辦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yōu)榱阏撸坏么_定為面試人選)。市考錄辦分別按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招錄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核定面試人員。對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采取核減招錄計劃或職位合并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市考錄辦屆時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準考證號、面試時間和地點、所帶證件、及相關要求等事項在慶陽黨建網(http://www.qydj.gov.cn)或慶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qingyangrs.gov.cn)公布。 七、總成績確定 筆試、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市考錄辦負責計算出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具體辦法為:報考人員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總和)÷筆試科目數(shù)]×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最終成績如出現(xiàn)小數(shù),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 八、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體檢前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由市考錄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組織實施。具體要求如下: 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上述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阏,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體能測評時間、地點由市考錄辦另行通知,并在網上公布。 九、體檢 根據考生的最終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由市考錄辦組織實施。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網上打印的準考證,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必須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三甲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體檢規(guī)定組織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市考錄辦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yī)院進行復檢。市考錄辦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民警察并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還要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guī)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于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給予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的處理。 體檢不合格者,經市考錄辦核準后,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有關職位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 十、考察 體檢結束后,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招錄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疾鞈闪⒖疾旃ぷ餍〗M,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煨〗M要查閱報考人員檔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函調,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采取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寫出書面考察報告。 考察不合格者,經市考錄辦審定后,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有關職位體能測評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 十一、公示和錄用 擬錄用人員由市考錄辦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評、體檢結果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并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對外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后,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市考錄辦負責核實。若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該職位形成的空缺,按最終成績依次等額遞補。若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xù)。經批準錄用的人員,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新錄用人員須接受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任職。本人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記入報考人員誠信檔案備查。 審批錄用工作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 十二、監(jiān)督檢查 為保證考錄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紀委監(jiān)察局、市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市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室直接對考試錄用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同時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及考生家長代表參與考務工作重點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 要嚴格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規(guī)范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查處,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終身不得報考、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發(fā)現(xiàn)涉考的各類違法行為,按有關規(guī)定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伙舉辦的各類違規(guī)培訓、銷售盜版輔導教材、短信詐騙等行為,廣大應試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考錄政策咨詢電話: 市考錄辦 0934—8683662、8219300 監(jiān)督電話: 市紀委監(jiān)察局(舉報中心) 0934—12388 市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 0934—12380 市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室 0934—8605851 十三、未盡事宜以市考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答復為準 附件: 2014年度慶陽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情況簡表 中共慶陽市委組織部 慶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8日 |